关于开展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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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4-23 10: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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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节能、环保意识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素质和技术服务能力,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决定于2013年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和考试对象
全院在职在编干部。
二、 培训内容及推荐教材
(一)培训内容:低碳经济基础知识,为普及性培训。
(二)培训教材:《低碳经济培训教程》(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
三、 培训和考试的方式及时间
(一)方式
本次活动将统一采用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需自行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http://guangxi.chinahrt.com),凭所购买的“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激活卡”(以下简称“激活卡”),激活低碳经济培训计划,即可进行课程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视为成绩合格;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网络补考;补考不合格者,须另行交费重新参加网络培训和考试。
(二)时间
本次网络培训考试情况同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时间。其中,网络时间为6学时(4.5小时),考试时间为3学时(2.5小时)。
2013年度低碳经济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时间,从2013年3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四、 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的《低碳经济公需科目合格证书》。
五、 收费管理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函〔2012〕809号规定收取,每人50元。
六、 工作要求
(一)2013年是广西大力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关键一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做好宣传发动和教材征订工作。
(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的必备考核内容,在职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学习。凡申报参加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完成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阶段自治区人社厅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否则,不予申报。
(三)为大力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今后每年自治区人社厅将组织开展不少于1门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活动(形式为网络培训和考试)。
(四)为不影响201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院情况,此次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由各单位独立组织完成。为此,各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熟练掌握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发动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尽早登录学习系统,完成本年度的培训考试任务,并认真做好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设1名管理员负责激活卡、教材的购买,信息管理平台的操作(包括审核、录入、编辑、更新等)及证书领取等相关工作。要求该管理员须具备一定的信息管理知识基础和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并按要求填写《管理员信息报送回执表》,于4月26日前报送至广西科技人员培训中心(院机关各部门管理员名单请直接报送人事处)。
2.为保证此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处定于4月24日下午15时在院综合楼七楼学术报告厅召开工作布置会议,请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员参加,工作布置会议回执表请于4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报送院人事处。
七、咨询渠道
如有疑问可分渠道咨询:
(一)网络培训考试的各种操作问题咨询由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负责,客服热线400-0666-099。
(二)组织实施事务性工作的各种问题咨询由广西科技人员培训中心负责,相关联系电话如下:
1.购买激活卡和教材:2097315、2808553。
2.申领证书:2816543
3.信息管理平台的各种操作问题咨询:2818758、2817188、2822160。
4.传真号码:2816543。
5.电子邮箱:gxkpzx@163.com
6.办公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3号(广西转业军官培训中心)4楼培训部。
广西农科院人事处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