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报送2008—2012年在职干部全员培训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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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11-09 18: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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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组织部关于开展2008—2012年广西大规模培训干部评估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迎检各项工作,现将2008—2012年在职干部全员培训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职干部将本年度参加的培训情况填入培训登记卡,并交到所在单位培训登记员处,以便汇总统计。

  参加的培训内容包括:

  1.到国内外进行的业务考察;
 2. 参加中央、省级、市级党校学习,参加高校培训班学习(研究生学习不算在内),参加网络培训班学习;
  3.参加院外的业务或理论培训班学习;
  4.院部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等;
  5.本单位组织的业务、理论学习和学术报告(或交流);
  6.院机关党委或院纪检监察室下发的政治学习和普法读本。

  二、请各单位培训登记员在完成2012年培训统计的基础上,结合历年统计表格,将2008—2012年本单位在职干部的全员培训内容汇总统计,分别填写由自治区党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的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计表(表1、表2),2008—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计表(表3、表4)等相关表格。务必于11月13日12:00前将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计表(表1-表4)②科技人员出国情况登记表③参加党校学习情况登记表及电子版送交院人事处。同时请各培训登记员认真核查本单位2008—2012年培训登记证填写情况,对漏填或错填的现象予以补充、纠正,并注意及时将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人员的登记表、统计表等培训材料归档留存,以备检查。

  三、各单位需按分配人数,组织本单位干部填写2008—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效果调查问卷并上交。

  四、2013年1月16 日前,请各单位将填好的“在职干部培训登记证书”交到院人事处备案、审核验证和盖章。

  培训情况纳入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我院已将职工培训达标(处级领导年均培训时间不少于18天,五年累计须达90天;其他干部年均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五年累计须达到60天)作为年度考核合格的必备依据之一。此次统计迎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单位领导引起重视,动员职工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培训情况的填写工作;培训登记员要集中精力,将本单位的培训情况如实不漏地统计报送。

  注:此次所有表格请直接从院网下载区最新下载,旧表不再使用,并注意相关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 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级别的干部统一列入党政干部类进行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栏只统计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双重身份不重复统计。我院各所科级人员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栏统计,机关科级人员则纳入党政干部栏统计。

  2.“干部选学”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机构提供专题和课程设置、参训干部自主选择学习内容的培训。

  3.“总学时”指统计时间范围内参训干部累计培训学时之和。以天数为单位统计的,按1天8学时进行折算。
  4. 填写科技人员出国情况登记表时,请注明北美: 人次,欧洲: 人次,大洋洲: 人次,亚洲: 人次。

广西农科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1. 在职培训相关表格
  2. 培训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