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科学院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程序
  • 发布单位:科技处
  • 2015-06-03 09: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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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附件2办理广西科技成果登记须提交的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不需要装订),由各单位科研科报送一份到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2、科技处初审通过后,将登记材料纸质版(需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一式两份、登记材料的PDF扫描件和需查验的证书原件送到科技处。
3、科技处审核后盖章,统一送到自治区情报所进行登记,登记完成后,获得成果登记受理通知书。
4、请根据成果登记受理通知书中登记号和密码,在登记办理后7天内登陆
填写成果登记内容,填写完成后请各科研科告知科技处。
5、等待科技处通知,领取成果登记证书。

附件1. 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申报办理流程图附件
附件2. 办理广西科技成果登记须提交的材料附件
附件3. 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软科学、基础理论类)
附件4. 广西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成果)
院科技处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