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科院关于组织院危旧房改住房 改造项目(科苑小区二期)业主处置 停车位使用权的通知
  • 发布单位:后勤管理处
  • 2021-12-06 16: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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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机关各部门、院属各单位、科苑二期业主:

    院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科苑小区二期)已交付使用,为规范小区停车位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小区停车位使用权进行分配,现将车位处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苑小区二期停车位共473个(地面225个,地下室248个),其中地下室普通停车位(含非标)186个、地下室人防区停车位47个、地下普通子母停车位(含非标)8个、地下人防子母停车位(含非标)3个、地下普通无障碍停车位4个、地面露天停车位(含非标、半架半露)181个、地面架空层停车位(含非标)11个、地面子母停车位(含非标)33个。

    二、处置规定

    (一)出售对象:已交房并交纳车位定金的科苑二期业主。

    (二)使用年限:车位使用权年限与小区住房的产权年限相同,人防区域停车位和地面露天停车位只有使用权,其他停车位如今后政策许可、文件规定可办理产权证的,再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

    (三)车位使用管理按照《广西农业科院科苑小区二期停车位使用权出售协议》(附件6)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已交车位定金的业主只能而且必须选购一个车位。按照2015年11月印发的《广西农业科学院危旧房改造项目(科苑小区二期)停车位处置办法》相关规定,业主如不按通知要求选购车位的,视为放弃选购资格,已交定金壹万元不予退还,用于充作科苑二期公共建房款。

    三、出售价格

    (一)标准车位定价

    1.地下室普通停车位:10万元/个;

    2.地下室人防区停车位:8万元/个;

    3.地面架空层停车位:13万元/个;

    4.地面露天停车位:5万元/个;

    5.子母停车位:地面16万元/个,地下普通17万元/个,地下人防12万元/个。

    (二)非标车位价格

    1.地下室普通停车位:4-7万元/个;

    2.地面架空层停车位:10.4-19.5万元/个;

    3.地面露天停车位:4.5万元/个;

    4.子母停车位:地面13.5-16万元/个,地下普通15-17万元/个,地下人防12-14.5万元/个;

    5.地下普通无障碍车位:10万元/个(业主或其直系亲属患有下肢残障,凭残疾证方可购买);

    6.一拖二车位:18万元/个;半架半露:2万元/个。

    (三)如果首轮处置停车位后仍有剩余,视具体情况再组织第二轮处置,第二轮处置的价格在首轮定价的基础上上浮20%。

    (四)还建户购买首个停车位使用权的价格按出售定价优惠25%。

    四、出售顺序

    (一)停车位使用权处置按照以下批次进行:

   1.全体还建户;

    2.我院在编非还建户;

    3.我院聘用非还建户;

    4.外单位非还建户。

    备注:业主身份属性以当年认购停车位使用权预售登记时间为准。

    (二)共抽2次签,第一次抽取抽签顺序号,按照抽签顺序号进行第二次抽签,确定选取车位顺序号。

    五、注意事项

    (一)选车位时间

    1.全体还建户、我院在编非还建户: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

    3.我院聘用非还建户:2021年12月14日下午15:00-18:00;

    4.外单位非还建户:2021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

    (二)选车位地点

    学术交流中心1号报告厅

    六、交款事宜

    (一)交纳车位款

    业主选购停车位后请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15天)交纳所选车位余款(扣减车位定金壹万后的款项),业主须在规定期限内交清全部款项,逾期未交的按自动放弃购买资格处理,原报名的预付定金不退还,其选购的停车位另行安排处置。

   (二)交款方式

    1.转账支付:存折在建行的业主,可直接到建行大学路支行对公会计柜交款;存折在其他银行的业主,可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交款(收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职工集资建房办公室,开户行:建行南宁大学路支行,账号:45001604851059000123),并开具或打印银行回执单。

    2.刷卡支付:凡持有银联标识的信用卡或储蓄卡的业主,可到院计财处(新综合楼一楼115室)刷卡支付(必须为业主本人的银行卡)。

    注:根据财务有关规定,业主本人或委托他人交款时,必须持业主本人的银行卡,不能使用他人(包括配偶)的银行卡;银行转账时注明“科苑二期XX(业主姓名)车位款”。

    3.开具发票:办理转账支付的业主,待确认车位款到账后(约两天),再持银行回执单到院计财处开具发票;刷卡支付的业主,当场开具发票;委托他人领取发票的,受托人须凭业主交款的银行回执单办理,无需提供委托书。

    七、签订协议

    (一)签订时间:12月27日至12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二)签订地点:银湾物业办公室(科苑小区10栋一楼)

    (三)签订流程:业主携身份证和全部车位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到场签订协议。

    (四)注意事项

    ①如业主因故不能到场签订协议,可委托配偶(除配偶外委托他人无效)签订协议。配偶须携本人身份证和全部车位款发票及复印件到场,并提交业主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业主亲笔签字的委托书1份(附件5)。

    ②合同一式4份, 院后勤服务中心执2份,业主和银湾物业各执1份。

    ③请全体业主按时签订车位协议,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的,须报备院后勤服务中心房产科(电话:3245167)。

    八、注意事项

    (一)选择车位时,业主应携身份证和车位预付款发票亲自到场,并提交1份身份证复印件。

    (二)委托他人代选车位的,受托人须携本人身份证和车位预付款发票到场,并提交业主、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业主亲笔签字的委托书1份(附件3)。

    (三)每位业主选定车位的时间限定在1分钟内,选定后即在车位表上签名按手印,一经签名不作更改和调换。

    (四)业主若未在限定时间内选定车位,工作人员将依次安排后续排号的业主选择车位。

    (五)未售出的车位暂时作为公共停车位使用,视工作进展再进行处置。

 

    附件:1.还建户抽签顺序号

          2.非还建户抽签顺序号

        附件3:选车位委托书附件.doc

          附件4停车位平面图附件.rar

         附件5:委托书附件.doc

          附件6:广西农业科院科苑小区二期停车位使用权出售协议附件.doc

          附件7:科苑二期车位统计价格表附件.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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