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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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1-09 18: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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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2017年春节临近,为确保广大职工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月16日-1月20日。
二、检查重点
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实验区、种质库、仓库、水电房、建筑工地、明阳基地、商铺、里建基地、学校、幼儿园、职工食堂等区域。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
2.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与实际操作能力;
3.实验室、会议场所安全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仓库物品堆放是否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危险化学品、剧毒药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规范存放;
5.商铺和出租房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合同或院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6.建筑施工和消防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7.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是否配齐,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8.放假期间,各部门和各单位重要岗位是否有专人值班等。
四、检查工作安排
2017年1月15日前由单位自检自查,1月16日后由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派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自查自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2.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本单位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