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院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null
  • 2013-07-15 15:58:08
  • 浏览(1969)
  • 收藏
浏览字号: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全院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电〔2013〕30号)要求,我院拟于近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3年7月12日至8月31日。   二、检查整治范围   重点做好职工生活区、科研区、办公区、科研服务用房等区域的消防安全,以及科研生产、实验室、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防汛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及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部署。7月15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成立院、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我排查。7月19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我排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于7月19日前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7月26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生产安全隐患,并对各单位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第四阶段:全面整治与验收。8月31日前完成,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整治成果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做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院的安全稳定。
广西农业科学院                         201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