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与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际合作处
  • 2020-05-28 17: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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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

    项目由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和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两个课题方向构成,即“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的方向67和68。

    其中,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包含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和自贸区用人单位引才引智计点积分两个子方向。

二、申报说明

课题1: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

(一)项目类别。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项目分为4个类别,分别是:战略科技发展类、产业技术创新类、社会与生态建设类和农业与乡村振兴类。

    1.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重大科技项目,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持续推动我区科技计划加强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国(境)外专家引进科学家深入参与我区科技计划。

    2.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加快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大规模引进能够在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中发挥突出作用的高层次外国专家;推进稀土新材料、半导体、燃料电池等技术研发,加强生物技术研发,加快发展海洋科技,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国(境)外专家。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区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国(境)外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国(境)外专家。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我区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专家条件:外国专家应符合《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中《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所列条件之一(附件1)。

     港澳台地区专家参照上述条件。

    (三)实施年限:实施年限从项目单位与科技厅正式签订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之日算起,实施周期放宽至两年。

(四)经费开支科目及标准:具体按广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资助类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附件2)执行。

※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和专家补贴只能三选一。

※如发放专家工薪,则必须提供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薪合同或协议书

     (五)单位配套经费:指单位为确保项目组织实施的所有相关支出经费,如:设备、场租、中方人员的薪酬、差旅、成果交流会等贯穿项目执行前、中、后的所有相关费用。

    (六)其他情况说明:支持用人单位在申报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同时又申请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和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如出现同一专家(团队)以同一课题同时申请国家和自治区项目的情况时,则申报单位不能同时获得国家项目和自治区项目立项。

     课题2: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

子方向1: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

    (一)适用申报对象:通过猎头公司引进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C类以上的国(境)外人才。须提供用人单位与猎头公司签订的引才合同或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

    (二)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指用人单位与国(境)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签订的工作合同应从2020年1月1日后正式生效,且签约有效年限不少于两年的方可符合该项目的申报条件;2020年1月1日前签订工作合同的不纳入此次项目申报范畴。

    (三)资助额度:对每人次的猎头服务费予以50%的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对于引进诺奖科学家或各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按个案一人一议。

子方向2:自贸区用人单位引才引智计点积分

     (一)适用申报对象:属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其他说明:赋值的每一条计点积分要素均需有相对应的佐证材料(每份佐证材料按照赋值表顺序排列),如无法提供佐证材料则不可列入计分范畴。

三、其他

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和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项目均不需提交广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和查新报告,附件材料则按照每个课题具体要求相应提供。

四、申报要求

2020年5月28日起,项目从“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gkg.kjt.gxzf.gov.cn)进行统一申报,原“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不再受理自治区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

已注册有“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填写。尚未注册账号的单位,可登录“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网址: http://gkg.kjt.gxzf.gov.cn)进行注册申请。详见账号注册流程(附件3)。

请各申报单位完成申报后向我处报送申报材料、项目其他相关说明或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刘淑仪、吕荣华,电话:0771-3276102

 

附件: 附件1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pdf

            附件2:桂科政字〔2020〕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主动公开.pdf

             附件3:账号注册流程.doc

 

 

                                       国际合作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