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潘海江副书记对此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区直机关工委检查组抽查的要求进行了解读,对8月份我院开展党建工作台账检查和分组调研中,全院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细则》、完善工作台账、规范开展党建活动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一些取得好的经验做法、有特色亮点的典型和工作成效明显的党组织给予了肯定,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规范开展日常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用好院网络宣传平台和“共产党员”微信、《广西机关党建》手机客户端等自媒体平台加强活动报道、典型宣传,全面提升我院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试行)》,是区直机关工委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区直机关单位实际制定的具体配套措施。此次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管理与服务、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及党费收缴等情况,同时对“四个本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会前,各基层党组织事先整理并提供了有关《细则》自查情况的原始记录本、相关文件及报道、收支凭据等证明材料,与会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认真进行了交叉检查。通过现场互检和会议交流,分析落实《细则》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熟悉掌握日常规范,明确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机关党委 程亮供稿/图 潘海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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