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科院农加品加工研究所关于课题管理费提取的暂行办法通知
  • 发布单位:null
  • 2018-04-10 12:17:10
  • 浏览(6728)
  • 收藏
浏览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关于课题管理费提取的通知

为了解决我所科研平台建设及日常公共开支,根据《广西农业科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经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从2018年起,针对我所立项的符合管理办法的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地厅级项目、横向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等提取管理费用。方法如下:
1、根据当年项目到位经费,即到即提。
2、提取比例为到位经费5% 。
3、单个项目科研管理费提取额度不超过5万元。
4、院立项目及所立项目不提取科研管理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018年4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关于课题管理费提取的通知Upfiles/upload/201804/101216492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