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单位赴中国水稻研究所交流学习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6-11-12 1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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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广西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11月9日-11日,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局长祁广军带领全区参加试点单位赴中国水稻研究所学习交流。院成果转化处组织我院试点单位蔬菜所和玉米所的科技人员一行5人参加交流。

       座谈会上,中国水稻研究所程式华所长详细介绍了中国水稻研究所近年来在科技成果转化、科企合作、科研权益改革等方面进行的探索、主要做法及其成效,分享了经验和体会。程所长指出,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的关键在于要处理好国家、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三者之间的关系,水稻所近年来大力狠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重处理好转化收益的分配问题,做到利益共享、按贡献分配,科研人员实现了“名利双收”,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有力促进科研成果、成果转化、人才提升等方面的发展。与会人员围绕种业人才发展、科研成果权益改革、科研成果权属确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交流。    

       10日下午,我院合作企业广西兆和种业有限公司与中国水稻研究所签署了种业合作框架协议。

       广西农业厅科教处、广西种子管理局、广西大学、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广西种子协会等单位的专家参加了此次交流学习。

蔬菜所 冯诚诚供稿/供图 孔祥林审核
责任编辑:关妮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