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起草的4项广西地方标准通过专家审定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2-11-20 1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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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我院起草的4项广西地方标准进行了审定。审定会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黄康宏副处长主持,我院科技处谭宏伟处长参加了审定会。
 
        这4项标准于2011年由桂质监函〔2011〕462号文件立项下达,分别是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院园艺研究所、广西平南县三桂食品有限公司起草的《广西荔枝采收及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院园艺研究所起草的《四季蜜龙眼产期调节栽培技术规程》,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广西百色天方药业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农业部甘蔗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宁)起草的《无公害铁皮石斛栽培技术规程》和广西农业科学院起草的《无公害农产品  黑皮果蔗生产技术规程》。

    专家组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汇报,对标准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充分的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4项标准均是在多年田间试验和技术推广的基础上,根据研究成果进行编制的,标准的研制科学、严谨,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的要求,与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协调一致,一致同意通过审定。专家组同时建议起草单位按审定会意见修改后上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推荐性广西地方标准予以发布。
                               科技处刘开强供稿/加工所李丽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