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举办“南南合作”英语培训班的函》的通知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4-03-27 08: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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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现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举办“南南合作”英语培训班的函》,请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南南合作”项目英语培训班,并于2014年4月1日前将报名表一式2份报送至院国际合作处,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刘淑仪      电话:3276101 

        附件:自治区农业厅关于举办“南南合作”英语培训班的函

院国际合作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