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所牵头编制2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批准发布
  • 发布单位:院办公室
  • 2013-01-08 11:47:44
  • 浏览(4683)
  • 收藏
浏览字号: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2年第12号(总第67号)”,由院加工所牵头起草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无公害铁皮石斛栽培技术规程》(DB45/T 860-2012)、《广西荔枝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DB45/T 859-2012)已于2012年12月5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并于2012年12月25日实施。这标志着我区铁皮石斛种植生产、荔枝采后商品化处理从此具有实现产品质量的安全、稳定和可控的技术依据。

      铁皮石斛是珍贵的药食兼用植物资源,具有卓著的保健功效和巨大的市场需求 。目前,随着野生石斛资源的枯竭,国内原料供应开始由野生转向人工种植。然而,由于市场上铁皮石斛产品供不应求且售价高昂,因此生产上存在种植环境条件差、偏面追求产量而轻视品质、以次充好和质次价昂等现象。地方标准《无公害铁皮石斛栽培技术规程》的实施,将促进广西铁皮石斛产业有序和规范化发展,有利于做大做强我区石斛产业。

      《广西荔枝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规程》的实施,结束了我区作为荔枝生产大省无采后商品化处理技术标准可循的局面,为广西荔枝生产企业采收、分级、预冷、保鲜、贮运、增加商品价值提供技术支撑。 


 

   加工所黄茂康供稿/供图  孙健审核